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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30   查看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凝聚党员干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共识,凝聚推动科学发展的力量,根据《关于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召开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粤组电传[2011]28号)精神,学院党委要求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今年“七一”前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一次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各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汪洋书记发表的《重在全面理解,贵在持之以恒----再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文章(见 318日 《南方日报》),阅读《幸福的方法》和《对我们生活的误测----为什么GDP增长不等于社会进步》等书籍,把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意义,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  

  二、深入开展讨论。在组织生活会上,结合《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征求意见活动,组织广大党员联系实际,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与惠州、我校实际联系起来,围绕什么是“幸福广东”、“加快转型升级与建设幸福广东的关系”、如何建设“幸福广东”等问题开展讨论,谈认识、提建议。围绕我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做什么,联系工作实际,找差距、明方向、作承诺,立足本职岗位,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组织指导。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规定动作,各支部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骨干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承诺实践。各位党员要结合当前我院年初提出的“办学特色年建设”的主要工作任务、本单位特色年建设具体计划及自己的岗位实际做好发言,参与讨论,深刻反省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凝聚共识,进一步统一行动和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确保特色年建设的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上交材料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 69日上午11时前 把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的总结(字数在 1500 字左右)通过腾讯通以电子版形式送交至学院组织部彭燕馨老师处(短号:6850)。  

   

                                  

                                  2011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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