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4项,若超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
(二)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 2019、2020、2021 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注意事项
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 1 年,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 年。结题成果要求详见《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和遴选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本次申报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校内遴选(超额申报即启动)、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五、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命名,如“《加强高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研究》申报书+张三”,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材料”命名,如“科研处+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部门提交截止2022年2月21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2月24日正式开学后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
附件:
按照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科研水平,促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4项,若超额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遴选,并将遴选结果在校内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面向宣传思想干部、学工干部、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及上述工作领域分管校领导。
(二)每名申请人限报一个课题,且不能参与多于两个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如不具有高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
(四)凡未完成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和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在 2019、2020、2021 年被撤销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省中小学德育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注意事项
决策咨询类课题研究周期 1 年,开放性选题类课题研究周期2 年。结题成果要求详见《2021 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指南》。
四、申报和遴选
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本次申报分为各学院(部门)推荐、形式审查、校内遴选(超额申报即启动)、学校推荐等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程序 | 负责部门 |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2月21日 | 申请人申报;各学院、各部门推荐 | 各学院、各部门 |
2022年2月21日 | 形式审查 | 科研处 |
2022年2月22日-2月24日 | 校内遴选 | 科研处 |
2022年2月25日-2月27日 | 校内公示 | 科研处 |
2022年2月27日-2月28日 | 推荐上报 | 科研处 |
(一)申请人填写《申报书》(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申报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命名,如“《加强高校专兼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研究》申报书+张三”,提交至各部门(单位)。
(二)各部门(单位)汇总电子版后,将本部门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后以“部门名称+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材料”命名,如“科研处+2021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德育专项)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54082153@qq.com。部门提交截止2022年2月21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2月24日正式开学后提交到科研处项目成果科(行政楼304)。
联系人:何小莉;联系电话:325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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