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宣讲
作者:人事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17
惠州市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宣讲
什么是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按照现行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以契约形式实现人事人才管理,实行有偿服务。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对用人单位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负担,而且可消除人们对单位的依赖关系,真正实现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尤其可以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户藉挂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可以改变过去“人才单位所有”的人身依附关系,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人事代理主要服务对象有:
1、在民营、合资、外资等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指就业的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
2、自主创业,在国企、事业单位就业,工作单位不接收本人人事关系的高校毕业生;一部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就业,属于临聘人员的。
3、暂时未就业的,报到证开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惠州生源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但是报到证开回生源地的。生源地一般学校会根据毕业生高考前户口所在地确认。
4、出国留学的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后,可把档案挂靠在惠州市人才中心,计算工龄,保留干部身份,回国后把硕士或博士的毕业证、 教育部的学历认证证明、大使馆的留学证明以及成绩单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归档后,可进行档案内工资套改。
办理人事代理整体服务的意义。人事代理服务分为整体服务和单项服务。
办理人事代理整体服务的主要益处有:
1、保留人事关系和保管档案。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没有落实正式的人事档案接收单位的,指大部分在私营民营企业就业的,三方协议没有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档案一般会由学校按照你的生源所在地寄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如果是惠州生源,报到证抬头会开到“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会寄回“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河源生源的,报到证会开回“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同样会寄回河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还有一种情况,有些毕业生属于师范类的,毕业后报到证会开会生源地的教育局,比如惠州惠东生源的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报到证会开到“惠州市教育局”,这样档案会寄到惠州市教育局,人事关系开到教育的毕业生没有落实正式接收单位的,同样需要办理人事代理。具体流程是先去市教育局报到,教育局调配到人社局后,来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这样你的人事关系就会派遣到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你是惠州生源,在河源市就业,考入河源市事业单位,三方协议有河源市人社局盖章,这样报到证就会开到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样,河源生源在惠州就业的,毕业后考入惠州市的事业单位,或者进入惠州市国有企业,也必须到惠州市人才中心来办理接收手续,这样你的报到证人事关系和档案才会惠州。
2、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申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计算档案工资工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办理人事代理满一年后,由当地人社部门进行转正定级。转正定级就是确定你的干部身份,档案内有转正定级材料后,若找到新的接收人事关系单位,就可以通过干部调动程序调入新单位。进入新单位后直接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工资可能比没有转正定级的应届毕业生要高。不管你目前从事的什么工作,以后准备到哪里去工作,只要有这个干部身份,你随时可以办理调干手续(应届毕业生一年内办理改派),对你将来在新单位就业和工作调动带来很大的便利。
3、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人事关系等证明。比如有些毕业生毕业后在一些律师事务所或者是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还有要考取律师从业资格证明的,都需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人事关系证明。还有一些报考事业单位的,参加公开招聘开始的,都需要开人事关系证明。人事关系证明可能暂时用不到,但当你真正用到的时候再办人事代理就比较麻烦。
高校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1、市直生源:市直生源通常所指是属于惠城区生源,毕业生报到时没有派遣的,会开具一个市直生源文件证明。A、所需材料:报到证原件、市直生源证明、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提出申请:填写《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表》;C、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交纳人事代理费;
2、本市各县(区)生源:(报到证开回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A、所需材料:报到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需带工作证明或《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B、提出申请,填写《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表》;C、批准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交纳人事代理费;
3、本市以外生源:本市以外的生源,若毕业后想在惠州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在毕业前,带着你的空白的三方协议书和惠州市工作证明,先来市人才中心申请人事代理,办理接收手续。待6月份报到证开出后A、所需材料: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市区内工作的证明、《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表》、户口迁移证(未迁户口的可不带);B、带齐相关材料到市人才中心报到;C、签订毕业生人事代理合同书,交纳人事代理费用。
收费标准
我市人事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现行的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2]288号及粤价[2013] 169号、惠价[2013]170号文件规定收取的,即保存人事档案及保留人事关系(即是单项服务)为每人每月10元;人事代理整体服务(简称人事代理)为每人每月40元,每年400元。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减轻代理人员经济负担,惠民便民,从2013年3月1日起,主动下调人事代理整体服务费用,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每年500元,下调到每人每月30元每年300元,减幅达40%。比现行的粤价[2013] 169号、惠价[2013]170号文件(此两个文件2013年8月31日起执行)物价标准还要低。
从2013年7月起,惠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整体服务的,免收第一年费用。
备注:“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表”可登录 惠州人才热线(http://www.hr777.com)---点击人事代理---下载中心下载,如有问题请咨询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科。
电话:0752-2240872
地址:惠州市南坛紫西岭二巷26号八达楼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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