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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7-07

粤教思函〔201058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水平,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细则(试行)》,我厅决定组织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课题覆盖整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领域,课题管理实行计划单列、经费单列、独立评审,我厅提供经费资助。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厅级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委托课题由省教育厅以直接委托的方式发放。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照省教育厅为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提供的经费资助额度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二)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自定课题不予受理。可在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以细化研究方向。
   
二、课题立项
    2010
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委托课题2项,重点课题60项,一般课题为88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为一年。
    2007
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每位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课题(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参与者)。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专职辅导员申报,对获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将安排专门导师指导课题研究,同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二)申报程序。此次申报主要包括以下六个环节: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统一组织初审并向我厅推荐;我厅组织人员核查申报表真实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我厅批准并公布最终立项名单。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向所有思想政治教育在岗专职人员公开申报工作信息,指导课题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附件2)。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统一报送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请各申报学校注意申报项目的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每所本科院校不超过12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8项。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书》填报要求。《课题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张,由申请人填写,学校初审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连同《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于84日前(以邮戳为准)由学校集中报送,除以上材料以外,其它无关材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发送电子文档时以学校名称为课题文件包名,内分一览表申报书完整版“B表汇总”3个文件夹,申报书完整版文件夹中按课题类型分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工作三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五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六高校学生助学工作七高校安全与稳定工作7个子文件夹,子文件夹中分别以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作为各申报书文件名,“B表汇总文件夹中的子文件夹及申报书文件名与申报书完整版对应。
   
(二)联系方式。申报材料可邮寄、交换或直接送至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省教育厅思政处1511房,邮政编码:510080。联系人:吴春丽,联系电话:020-37627462E-mail:gdgxszk@163.com)。
   
本文附件不随正文下发,请登陆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dhed.edu.cn,路径:通知公告

附件:

1. 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         

2.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

3. 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


                                                                  
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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